一、受理日期:即日起至112.07.20止(GMT+8),逾期取消入學資格。

    二、適用對象:111學年度保留入學新生。

    二、申請流程:

    (一)填寫入學申請表。

    (二)Email至所屬系所學位學程。

    (三)系所學位學程協助完成簽核,申請表送至註冊組。

    (四)8月份寄發入學通知單。

     

     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教務處註冊組

    2023.06.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