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-2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


    【學位證書領取時程及地點】

    學位證書領取時間 領取地點 承辦單位
    115.06.01至115.09.04(W5)
    上午 10:00~12:00
    下午 2:00~5:00
    例假日、暑假週三不予受理
    請依所屬系所之校區領取學位證書

    ● 信義校區: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教務處
    (醫學院、口腔醫學院、藥學院、護理學院、營養學院)

    ● 雙和校區:教研大樓4樓聯合行政中心
    (公衛學院、醫科學院、人社學院、醫工學院、管理學院)
    註冊組


    【離校流程】

    事項 說明
    1
    成績到齊且符合畢業資格
    ● 通過畢業門檻。
    ● 大學部:所有修習課程學期總成績到齊,且經註冊組2個工作天審核,符合畢業資格。
    ● 研究生:學位論文經註冊組至少3個工作天審核通過。
    ● 符合畢業資格者,無論是否完成離校程序,學籍狀態於115.08.01逕行變更「畢業」。以學校帳號申請IRB或登入其他系統,因變更畢業而帳號權限有所異動者,請依承辦單位公告辦理,相關問題逕洽該單位
    2
    離校程序
    ● 符合畢業資格者,始得辦理離校程序。應完成事項(呈現V):
    (1) 出納組:繳費確認。
    (2) 研究生:另須指導教授、系所行政老師同意,及上傳學位論文授權書。
    ● 離校程序審核結果,自115.06.01上午10:00起開放至教務學務系統查詢。
     路徑:教務系統→畢業離校→畢業離校程序→查詢離校檢核項目
    3
    學生證過卡
    ● 教務學務系統呈現「可領取」,本人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,過卡後歸還。
    ● 學生證已遺失者,請至卡片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掛失,並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始可辦理離校。
    4
    核發學位證書

    ● 學位證書:
    (1) 115.06.01至115.09.04(W5),上午10:00~12:00、下午2:00~5:00,例假日及暑假週三不予受理。
    (2) 委託他人領取者,受託人須攜帶委託書、身分證件及委託人的學生證。
    委託書下載:https://aca.tmu.edu.tw/ (教務處首頁→註冊組→表單下載)

    ● 數位學位證書:
    (1) 領取學位證書後,隔週一上午10:00另核發數位學位證書。
    (2) 請自行至學號信箱(學號@tmu.edu.tw)查收,未收到者,請於115.09.04(W5)前告知註冊組,逾期請另行繳費申請重新寄送。


    ● 畢代大會簡報宣達的離校程序內容,包含圖書歸還與清償(圖書館)、學位服歸還(保管組)等,僅為提醒畢業生,實則不影響學位證書之領取;惟同學應注意是否有欠款或資源未歸還等情事,以避免後續產生爭議。
    ● 各單位辦理事項說明,詳如附檔。如有問題逕洽承辦單位。

     ◆ 數位學位證書驗證流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