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

    1131學期畢業生畢業離校程序

    【學位證書領取時程及地點】

    學位證書領取時間

    領取地點

    承辦單位

    113.12.23114.02.14(W5)

    上午10:00~12:00

    下午2:00~5:00

    例假日、春節假期不予受理

    請依所屬系所之校區領取學位證書

    l 信義校區:醫學綜合大樓後棟4樓教務處
    (醫學院、口腔醫學院、藥學院、護理學院、營養學院)

    l 雙和校區:教研大樓4樓 聯合行政中心
    (公衛學院、醫科學院、人社學院、醫工學院、管理學院)

    註冊組

    【離校流程】

    事項

    說明

    1

    成績到齊且

    符合畢業資格

    l 通過畢業門檻。

    l 所有修習課程學期總成績到齊,且經註冊組2個工作天審核,符合畢業資格。

    l 研究生學位論文經註冊組至少3個工作天審核通過。

    l 符合畢業資格者,無論是否完成離校程序,學籍狀態於114.02.03逕行變更「畢業」。以學校帳號申請IRB或登入其他系統,因變更畢業而帳號權限有所異動者,請依承辦單位公告辦理,相關問題逕洽該單位。

    2

    離校程序

    l 符合畢業資格者,始得辦理離校程序。應完成事項(呈現V):

    (1)出納組:繳費確認。

    (2)研究生另須指導教授、系所行政老師同意,及上傳學位論文授權書。

    l 離校程序審核結果,自113.12.23上午10:00開放至教務學系統查詢。
    路徑:教務系統畢業離校畢業離校程序查詢離校檢核項目。

    3

    學生證過卡

    l 教務學務系統呈現「可領取」,本人攜帶學生證至註冊組,過卡後歸還。

    l 學生證已遺失者,請至卡片管理系統完成線上掛失,並攜帶身分證件正本始可辦理離校。

    4

    核發學位證書

    學位證書

    (1)113.12.23至114.02.14(W5),上午10:00~12:00、下午2:00~5:00,例假日、春節假期不予受理。

    (2)委託他人領取者,受託人須攜帶委託書、身分證件及委託人的學生證。
    委託書下載:http://aca.tmu.edu.tw (教務處首頁→註冊組→表單下載)

    數位學位證書

    (1)領取學位證書後,隔週一上午10:00另核發數位學位證書。

    (2)請自行至學號信箱(學號@tmu.edu.tw)查收,未收到者,請於114.02.21(W5)前告知註冊組,逾期請另行繳費申請重新寄送。

    u畢業代表座談會中以簡報文字宣達事項,包含圖書館之圖書歸還與清償、保管組之學位服歸還等,僅為提醒畢業生,實則不影響學位證書之領取;
    惟同學應注意是否有欠款或資源未歸還等情事,以避免後續產生爭議。

    u各單位辦理事項說明,詳如附檔。如有問題逕洽承辦單位。

    數位學位證書驗證流程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註冊組113.11.0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