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受理日期:即日起至112.07.20止(GMT+8),逾期取消入學資格。
二、適用對象:111學年度保留入學新生。
二、申請流程:
(一)填寫入學申請表。
(二)Email至所屬系所學位學程。
(三)系所學位學程協助完成簽核,申請表送至註冊組。
(四)8月份寄發入學通知單。
教務處註冊組
2023.06.1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