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受理1111學期休/退/復申請作業】

    一、申請期限:

    1.1111學期復學:111.07.22()111.08.26()下午5:00

    經各單位簽核之復學申請單須於111.08.26()下午5:00前送達至註冊組,以利出納組製作繳費單,繳費後方為完成1111學期註冊。

    2.1111學期休/退學:111.07.22()起辦理,截止日見本校1111學期行事曆

    經各單位簽核之休/退學申請單於111.09.08()下午5:00前送達至註冊組,得免繳學雜費;於開學日(含當日)之後送達至註冊組,應先完成繳費方得辦理,再依教育部「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退費基準表」予以退費。

    3./退/復學申請經核定後,自111.08.01起進行學籍異動。

    二、申請程序:

    1.至教務學系統→學籍→休/退/復學作業,填寫休//退學事項。

    2.列印申請表。

    3.送至各單位完成簽核。

    4.經各單位簽核的申請表送至註冊組。

    5.完成申請程序。

     

     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 

    教務處註冊組

    111.06.23